中大生質疑委員會拒披露剪鋼筋工人身分 官指與調查目的無關拒受理
法庭
發布時間: 2019/01/14 19:02
中大心理學系二年級學生胡志鴻早前就港鐵沙中綫獨立調查委員會,未有披露涉剪鋼筋的工人身分而提出司法覆核,及後胡因為未能於聆訊前成功申請法援而書面撤回有關申請。法庭認為本案受公眾關注,因此決定於公開聆訊正式處理本案,並於今午(14日)頒下判詞,指胡的覆核理據並無合理可爭議之處,因此拒絕受理申請。
法官於判詞中指,申請人自稱為定期經過紅磡站的乘客,並不足以使他成為與本案有足夠利害關係的人,尤其是有更深利害關係的團體,例如中科興業有限公司等的存在時,申請人無法證明自己與沙中線有足夠利害關係。法官又認為法庭沒有司法監管權,去處理委員會的細微行為。
法官又反駁申請人提出的理據指,根據相關法例及委員會的職權範圍,委員會主席有權聽取及考慮任何形式的證供,包括那些在民事及刑事案件中未必獲接納的證供,主席亦有權決定以什麼形式聽取證供,法官認為難以用「不合法」來形容主席對於某項證供所作出的判斷。法官解釋,調查委員會的目的是為了檢討港鐵的管理及監管系統、質素保證系統及危機處理系統等是否足夠,從而向港鐵提供建議,而兩名涉剪鋼筋工人的身份,的確與上述目的無關。法官因此正式駁回申請人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,而非容許申請人撤回有關申請,但未有頒下訟費命令。